关于规范学生宿舍夜间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宿舍物业管理公司及广大同学:
    依据《淮海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淮工学发[2006]30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若干规定和《淮海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为严格作息制度,规范宿舍管理,现重申学生宿舍夜间作息管理制度,请各单位及广大同学自觉遵守。
    (一)特别提醒:通宵供电只是方便同学们夜间起居和使用空调、电风扇、电蚊香、手机充电等生活必需所采取的人性化管理手段,而学生宿舍作息制度未变:即晚上宿舍关门时间为10:30,熄灯时间为11:00(周五、周六为12:00);早上开门时间为6:00。请同学们自觉在晚上10:30前回宿舍,11:00(周五、周六为12:00)前熄灯,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晚归或夜间外出,未准请假不得夜不归宿,不得在熄灯时间后玩游戏、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
    (二)学校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宿舍物业值班员将分别对学生晚归或夜不归宿情况开展经常性、有重点的突击检查。学生因临时性或紧急情况要晚归或夜间外出的,应主动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卫和宿舍物业值班室做好登记。学生因请假回家、外出等不在宿舍住宿的,应当提前到辅导员处准假后送物业值班员处备查。
    (三)各物业公司每周汇总一次学生晚归、不归和夜间外出情况,第二周周一分别发送到各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办公信箱,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学院应及时核查了解未请假学生晚归、不归和夜间外出原因,并在当周周三前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校职能部门,对违纪学生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有夜不归宿行为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宿舍物业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本宿舍楼学生按时回归宿舍、按时熄灯就寝,对晚归学生以及不按时熄灯、玩游戏、大声喧哗而影响他人休息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学生所在学院。
    (五)在学生宿舍夜间值班的辅导员,应主动配合物业部门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如遇紧接情况或学生突发事件,可以拨打辅导员夜间值班电话:A区:85895827(内线:6827),B区85895807(内线:6807),D区直接拨打值班辅导员手机。
    (六)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学生重温《淮海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和《淮海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26条之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学生处
                                    2013年4月23日

 版权所有 江苏海洋大学后勤管理处  Copyright© 2021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