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2016年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0 点击数:

淮海工学院2016年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113号)和《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连人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岗位人员、编制外合同制工勤岗位人员。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统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概论》为主要教材,按照全市统一的教学、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考核、验证、颁证。
三、学习形式
培训形式采用脱产和半脱产、自学和统一授课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妥善解决工学矛盾。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60学时,中级工、初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40学时。
四、相关要求
1.从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下半年,开展新一轮(第四轮)以提升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的继续教育。各单位工勤人员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必须参加一次。尤其是需要报名参加2017年等级工升级培训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必须报名参加本轮继续教育培训(2015年下半年已参加过继续教育学习的今年可不必参加)。
2.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申报花名册》(纸质电子稿各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并于2016年10月14日之前申报。
3.相关通知详见http://www.lyghrss.gov.cn/doc/2016/09/27/5955.shtml
联 系 人:王娜;
联系电话:85895086。
人事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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