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修订)》(江海大〔2023〕134号),制定江苏海洋大学2025—2026学年劳动教育实践计划。
一、劳动教育实践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涵育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劳动教育实践项目
(一)日常性劳动
1. 宿舍内务整理。学生每天进行宿舍内务整理、宿舍美化等劳动。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学生宿舍日常卫生及内务标准》对学生宿舍日常卫生及内务进行检查,每学期对检查结果进行一次综合评定。综合评定为A等次的,认定0.2学分;综合评定为B等次的,认定0.1学分;其它等次不认定学分。
2. 文明宿舍创建。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学生根据文明宿舍条件自主申报,学院负责进行初评和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终评。在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奖的,所在宿舍学生认定0.1学分。
3. 宿舍安全巡查。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带领下每天巡查学生公寓,检查宿舍违章电器,向学生宣传违章用电的危害性;调研走访学生宿舍,收集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等,结束后需形成工作日报并向巡查负责人及时沟通反馈巡查情况。完成不少于7天巡查,经学生工作处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4. 校园环境美化。以学院为单位,每学期集中安排在一周时间内利用课余时间分批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园环境美化劳动,养成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自觉珍惜劳动成果,尊重普通劳动者。
(1)组织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清除劳动,垃圾装袋运到校内垃圾处理场;
(2)组织学生将停放在宿舍区、教学区、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电动车、自行车摆放整齐;
(3)组织学生清理校内河道漂浮物,垃圾装袋运到校内垃圾场。具体劳动安排如下:
苍梧校区校园环境美化劳动安排表
序号 |
学院 |
2025-2026-1学期 |
2025-2026-2学期 |
1 |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
第2周 |
第2周 |
2 |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
第3周 |
第3周 |
3 |
海洋工程学院 |
第4周 |
第4周 |
4 |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
第5周 |
第5周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第6周 |
第6周 |
6 |
电子工程学院 |
第7周 |
第7周 |
7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第8周 |
第8周 |
8 |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第9周 |
第9周 |
9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第10周 |
第10周 |
10 |
药学院 |
第11周 |
第11周 |
11 |
理学院 |
第12周 |
第12周 |
12 |
商学院 |
第13周 |
第13周 |
13 |
文法学院 |
第14周 |
第14周 |
14 |
外国语学院 |
第15周 |
第15周 |
15 |
艺术设计学院 |
第16周 |
第16周 |
16 |
体育学院 |
第17周 |
第17周 |
17 |
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 |
第18周 |
第18周 |
18 |
创新创业学院 |
第19周 |
第19周 |
备注:1.体育学院部分学生承担“静思湖”水面漂浮垃圾清理。2.劳动周每个学生总计劳动时间不少于2—3小时。
通灌校区校园环境美化劳动安排表
序号 |
学院 |
2025-2026-1学期 |
2025-2026-2学期 |
1 |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
第6周 |
第4周 |
2 |
海洋工程学院 |
第7周 |
第5周 |
3 |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
第8周 |
第6周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第9周 |
第7周 |
5 |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第10周 |
第8周 |
6 |
商学院 |
第11周 |
第9周 |
7 |
文法学院 |
第12周 |
第10周 |
8 |
外国语学院 |
第13周 |
第11周 |
9 |
艺术设计学院 |
第14周 |
第12周 |
10 |
理学院 |
第15周 |
第13周 |
11 |
预科部 |
第16周 |
第14周 |
宋跳校区学生校园环境美化劳动,由宋跳校区管委会具体安排,各相关班级组织实施。
校园环境美化劳动,学生个人总计劳动时间不少于2—3小时,经学生所在学院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5. 家庭事务劳动。寒暑假期间,学生在家中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家务劳动,掌握洗衣做饭、家务整理等基本生活技能,体验父母日常家务劳动的艰辛,感恩父母的辛勤劳作。
家庭事务劳动为学生自主申请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学生个人在PU平台提交自证材料(照片或微视频等)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经学生所在学院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二)服务性劳动
1. 主题公益劳动。在6月8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海洋宣传日前后,各学院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单位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海洋知识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等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知海、爱海、护海、强海意识,增强学生积极投身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使命感。学生参加主题公益劳动,经组织单位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2. 校园公益劳动。学生结合专业以及已有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经验,积极参加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单位发起的公益服务劳动,如节水节电巡查、校园安全巡查、宿舍检查、图书整理、车辆停放、心理素质拓展、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办公室助手等劳动,着力培养学生关心集体的情感和尊重劳动的态度。学生参加校园公益劳动,经组织单位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3. 志愿服务劳动。团委组织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期间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如扶危助困、支农支教、公共卫生服务等,强化学生公共服务意识和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劳动,经团委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4. 个人服务劳动。寒暑假期间,学生个人主动参加街道、社区、乡村义务劳动,关爱帮扶他人,通过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个人服务劳动为学生自主申请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学生在PU平台提交自证材料(照片或微视频等)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经学生所在学院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三)技能类劳动
1. 非遗技艺培训。利用每周三“劳动日”或周末时间,通过聘请连云港市非遗技艺传承人面向全校学生定期滚动开展“手工印章刻制”、“葫芦烫画”等非遗技艺培训,推动非遗项目与劳动教育实践有机融合,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
2. 节日美食制作。依托后勤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将美食文化融入传统节日的劳动中,以劳育美。通过端午节“包粽子”、迎新年“包饺子”等传统节日食品制作,让学生既能品尝自己亲手制作的节日传统美食,又能在劳动中感悟中国传统节日美食所蕴含的深刻文化内涵。
3. 专业融合劳动。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单位结合专业特色,以拓展学生专业动手能力、操作能力为目的,开设手工劳动类、科技劳动类、创意劳动类、拓展劳动类、职业规划类等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劳动项目,培养学生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实用的、贴近生活的劳动技能,增强劳动教育吸引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经项目发起单位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
4. 个人专业生产实践。寒暑假期间,学生个人结合学科和专业知识到相关岗位实习实践,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岗位工作实际中,在专业实践劳动中探索新技术、解决新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个人专业生产实践为学生自主申请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学生在PU平台提交自证材料(照片或微视频等)及不少于500字劳动项目说明。经学生所在学院考核合格,认定0.1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认定总数不超过2次。
(四)劳动文化体验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单位开展的行业专家、劳模代表、优秀毕业生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劳模报告会等劳动文化体验活动按照《江苏海洋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修订)》(江海大〔2023〕134号)具体组织实施。
三、劳动教育实践组织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通过大学生成长服务网络平台(PU平台)发起活动,学生报名参加。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在人员、场地、安全等因素可控情况下,本着劳动学真知、育品德的原则,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可多次发起活动。
四、劳动教育实践纪律
各单位(部门)发起并组织实施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需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及操作规范。劳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及组织人员要全程把控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操作规范并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排查、消除学生劳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