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饮食服务中心领导下,根据各食堂(餐厅)和饮食服务中心其他部门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基础物料、低值易耗品、维修材料的采购工作。
2.及时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准确的市场行情和信息做好询价、比价、议价、比质、价格公示等采购工作流程,确保采购行为中学校利益不受损失。
3.涉及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采购行为,应在饮食服务中心领导下,依据国家和学校法规做好相关文件与合同。
4.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对纳入饮食服务中心采供体系的供应商进行管理,确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5.负责食堂物资采购账目的汇总与上报工作。
6.负责本部门相关制度和规章的制定,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学校纪委、审计和饮食服务中心做好廉政工作。
科长:刘玉委 办公电话:8589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