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通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持续深化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具体办法》,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自觉做到: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淮海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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