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电梯使用管理规定(江海大后〔2020〕7号)

作者: 时间:2020-09-05 点击数:

 

一、电梯的实物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通过学校招标确定维保单位,负责建账、维修、保养、年检管理,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二、日常管理由后勤管理处委托经学校招标确定的物业公司负责。

三、后勤管理处和物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层门开锁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张贴在电梯桥箱内,人人有责,个个遵守。

五、维修、调整或检查电梯过程中,不得乘载人员。

六、一旦发现操作装置失灵,或者发热、漏电、怪声、异味等异常现象,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

七、每天开始运行前,物业公司应指派专人进行一次空载运行,并调整好各种装置和设施。

八、严格遵守电梯乘载人数的规定,不得超载运行。

九、电梯乘坐人员应遵守秩序,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和刻画,不得在电梯内打闹,保持电梯内卫生、安静。

十、教学楼电梯运行时间:每天早上630——晚上1100,中午照常运行,其他时间关闭电门电源、电灯及电梯门。寒暑假期间按需要确定运行时间。

十一、凡违反规定使用者,造成资产损失或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并责成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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